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产品一般的消毒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可疑污染畜禽病原微生物的上述产品及其包装物。野生动物、经济动物的同类产品参照本标准执行。 2、环氧乙烷熏蒸消毒法 2.1适用对象 可疑被炭疽杆菌、口蹄疫、沙门氏菌、布鲁氏菌污染的干皮张、毛、羽和绒。 2.2 方法 2.2.1 将皮捆或毛包,羽,绒包有序地堆放入消毒容器(塑料薄膜账篷或大型金属消毒罐)中,码成垛形,但高度不超过2m,各行之间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气体穿透和人员操作。 2.2.2 将装于面袋内的枯草芽孢杆菌4001株(简称"4001",每片含菌1000万个)染菌片或化学指示袋(溴酚蓝指示剂)放入消毒容器不同位置的皮毛捆深部,同时安放入输药管道,并检查袋壁有无破损或裂缝,然后封口。 2.2.3 测量待消毒物体积,计算环氧乙烷用量。 2.2.4 按0.4-0.7kg/m3通入环氧乙烷气体,消毒48h。此时应保持消毒室温度在25-40℃,相对湿度在30%-50%。 2.2.5 消毒结束后,打开封口,将篷口撑起通风1h。 2.2.6 取出"4001"染菌片,放入营养肉汤,37℃下培养24 h,观察有无细菌生长,或观察化学指示袋是否由无色变为紫色。若元细劳生长或指示袋变为紫色,证明消毒效果良好。 3、甲醛水溶液(福尔马林)熏蒸消毒法 3.1 适用对象 可疑污染一般病原微生物的干皮张、毛、羽和绒。 3.2 方法 同2.2条,但其消毒室总容积不超过10 m3,消毒室温度应在50℃左右,湿度调节在70%-90%,扫加热蒸发甲醛溶液80-300mL/ m3的量通入甲醛气体,消毒24h。 4、60Co辐射消毒法 适用于可疑污染任何病原微生物的珍贵皮毛的消毒,剂量为250rad(拉德)。 5、过氧乙酸浸泡消毒法 5.1 适用对象 可疑污染任何病原微生物的畜禽的新鲜皮、盐湿皮,毛、羽、左右和骨、蹄、角。 5.2 方法 5.2.1新鲜配制2%和0.3%过氧乙酸溶液。 5.2.2将街消毒的皮、毛、羽、绒浸入2%溶液中;骨、蹄、角浸入0.3%的溶液中浸泡30min,溶液须高于物品面10cm。 5.2.3捞出,用水冲洗后晾干。 6、高压蒸煮消毒法 用于可疑污染炭疽杆菌、口蹄疫病毒、消门氏菌、面鲁氏菌的骨、蹄和角。 将骨、蹄、角放入高压锅内,蒸煮至骨脱胶或脱脂时止。 7、甲醛水溶液浸泡消毒法 用于可疑污染一般病原微生物的骨、蹄和角。 新鲜配制1%甲醛溶液,然后将骨、蹄和角放入该溶液中浸泡30h,捞出,用水冲洗干净后晾干。 8、过氧乙酸或煤酚皂(来苏儿)溶液喷洒消毒法 用于未消毒的骨、蹄和角的外包装或其他外包装。 用新鲜配制的0.3%过氧乙酸溶液或3%煤酚皂溶液喷洒消毒,用量为0.5L/ m3。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动物检疫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仰惠芬、杨承瑜、郑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