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联 系 人:刘元杰 冯梁联系电话:010-59192829 59191652(传真) 附件: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兽医局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