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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举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6-10-15 17:11:04来源: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字号:[ 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项规定落地见效,10月14日,嘉祥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在县曾子剧院举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解读培训班。县畜牧中心相关科室人员、各镇街畜牧兽医站站长、全体村级动物防疫员及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负责人共600余人参加培训。

为确保培训权威实效,县畜牧中心专门邀请省畜牧总站正高级畜牧师战汪涛主任、县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徐树合队长现场授课。两位专家紧扣法典中畜禽粪污源头减量、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还田利用及违法处罚等核心条款,结合养殖污染处罚典型案例,为参训人员作了系统深入的政策解读和普法宣讲。

县畜牧中心主任杨龙飞在开班仪式讲话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已从“软要求”变为“硬约束”。当前全县养殖污染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养殖场户存在粪污随意堆放、治污设施建而不用、异味扰民引发投诉等现象,守法养殖、规范养殖刻不容缓。全县各养殖主体要提高认识、主动守法,把污染治理作为养殖经营的“必答题”;要对标整改、补齐短板,认真自查自纠,抓紧完善治污设施、建立粪污利用台账、杜绝粪污直排,县畜牧中心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不定期排查;要科学利用、变废为宝,积极采取粪肥还田、沼气利用、生产有机肥等方式推进资源化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养殖户的法治意识和环保责任,为推动全县畜牧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嘉祥县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和监管服务,引导经营主体合规养殖、绿色发展,全力打造生态养殖新格局。(嘉祥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姚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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